甘肃省人民医院2014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2014/10/29 17:16:47  阅读数: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经途径,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治本之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学教育改革的重大举措。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现制定甘肃省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具体招生细则如下: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的身份有单位委派人员、面向社会招收人员(含临聘人员,下同)和研究生三类。
    (一)在我省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业,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具有我省户口的高等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全日制学历毕业生未就业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学生(包括往届成人本科教育已经拿到执业医师证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
    (一)所有招收的住院医师培训对象必须在甘肃省人民医院完成培训任务。主要采取在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科室轮转的方式进行。
    (二)甘肃省人民医院负责所招收住院医师的专业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培训,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临床实践技能、专业理论知识、人际沟通交流等,重点提高临床诊疗能力。
     (三)公共理论采取集中面授和有计划的自学等方式进行,所有理论学习将分散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完成。
    三、培训时间
    “5+3”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主要模式,即完成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的毕业生,在培训基地接受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在校医学专业研究生实际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3个月)。
    已具有临床医学相应专业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临床医师,将结合住院医师临床经历和实践能力,确定培训时间和内容。
    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四、考核认证
    住院医师在接受规范化培训过程中将参加培训基地组织的过程考核,待培训结束时参加全省统一的结业考核。考核合格者将予以颁发全国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五学员管理与待遇
    参加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是甘肃省人民医院培训基地住院医师队伍的一部分,应遵守甘肃省人民医院及原所在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并依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甘肃省人民医院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委派单位发放的工资如低于我院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不足部分由我院负责发放,财政给予适当补助;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我院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其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由我院负责发放,标准参照我院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确定;具有研究生身份的培训对象执行国家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我院根据培训考核情况向其发放适当生活补贴。学员的绩效工资(含奖金)标准参照我院同等条件住院医师绩效工资(含奖金)水平确定发放。
    六、招收专业及名额
招收专业及3年培训总容量根据甘肃省卫计委相关通知确定,初步拟定招收名额见附件1。
    七、报名及录取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29日2014年11月5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版和纸质版(A4纸)报名表相结合的报名方式,电子版发邮件至邮箱,纸质版及其他材料邮寄或交至甘肃省人民医院医务处。省属单位和三甲医院委派的学员根据委派单位盖章后的报名表可直接与我院联系报名。我院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可直接至医务处报名。
    (三)填报志愿:
    在报名表上首先选择报考两个需要培训的专业志愿,要求应与毕业专业相符。
    (四)提交材料:
    1、《甘肃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加盖委派单位、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公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贴于报名表正面;社会学员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盖章,研究生由学校审核盖章。
    2、身份证(正反面)、执业医师资格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招录后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由我院建档备查;其中,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学位证根据具体情况报送。
    (五)录取及报到:
    在社区和乡镇工作人员、报名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培训人员和2014年应届毕业生优先录取。录取名单经省卫生计生委和省医师协会审核调整后在省卫生计生委和省医师协会网站公布,具体报到时间见网站公布。
    八、其他
    临床医师只有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才具备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培训对象到基层实践锻炼的时间,可计入本人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卫生单位累计服务年限。申请个体行医,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予以优先,并逐步将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作为必备条件。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星辉 汪宏晶
    联系电话:0931-8281975
    电子邮箱:gssyywczp@163.com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204号甘肃省人民医院医务处
    邮    编:730000
 
    附件:1、 甘肃省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专业及名额
    2 、甘肃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
 
甘肃省人民医院
                                             2014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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