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全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的通知
2017/3/8 8:59:33 阅读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全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的通知》(甘卫发[2017]46号)文件,决定遴选五级中医药师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具体通知要求详见: http://www.gsws.gov.cn/html/col3/content3_60705.html。
请符合条件者填写《全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指导老师审批表》(附件1)或《全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继承人审批表》(附件2),并于2017年3月15日下午5:30前到人事处报名。
人事处
2017年3月8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全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的通知》(甘卫发[2017]46号)文件,决定遴选五级中医药师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具体通知要求详见: http://www.gsws.gov.cn/html/col3/content3_60705.html。
请符合条件者填写《全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指导老师审批表》(附件1)或《全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继承人审批表》(附件2),并于2017年3月15日下午5:30前到人事处报名。
人事处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