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医院因公出国申报流程
2016/1/20 16:40:03 阅读数:
一、申报时间
申请人应提前两个月向人事处报送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1. 给省外办的请示件(原件);出国人员提供以下内容:出访目的、具体任务、邀请单位、出访人员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单位、职务或职称、对外身份等)、往访国(地区)、出访时间、在外停留天数等。
2. 邀请函和详细行程安排原件及复印件3份;邀请函和详细行程安排中文翻译件3份;(双跨团组需提供组团单位出具的征求意见函、任务通知书、任务批件原件)
3.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 份
4. 因公出国(境)人员个人资料表3 份
5. 因公出国或赴港澳任务申请表2份
6.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3份
7. 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2 份
8. 公示结果函
9. 二维码
10. 事项表2份
11. 函头纸10份,右下角盖医院公章,主管领导签字(院办领取)
12. 个人签名一份
13. 还需去芳草园省外办左侧楼(一楼)照相并采集指纹
三、申报程序
1. 院内审批
申请人将出访申请呈人事处领导审批
2. 办理报批及申请签证手续
-前往省卫计委外事处上报材料
-前往省外办出国境处办理任务批件
-申请获批后,申请人在省外办出国境处申请办理公务护照(通行证)
-拿到公务证件后,在省外办外服中心提交签证所需材料(根据各国使馆要求),填写签证表并预缴签证费
-由省外办出国境处审核材料后封袋子,本人寄往省外办驻京签证室办理签证手续
3. 领取因公护照(通行证)
申请人到人事处接受因公出国(境)团组境外纪律及注意事项的行前教育后到省外办出国境处领取。
四、回国后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完成出访任务回院后,请出国或赴港澳人员于一周内凭借护照单据到省外办出国境处退还护照(通行证),违者按违纪处理;
2.提供详细的出访报告一份。
一、申报时间
申请人应提前两个月向人事处报送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提前两个月向人事处报送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1. 给省外办的请示件(原件);出国人员提供以下内容:出访目的、具体任务、邀请单位、出访人员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单位、职务或职称、对外身份等)、往访国(地区)、出访时间、在外停留天数等。
2. 邀请函和详细行程安排原件及复印件3份;邀请函和详细行程安排中文翻译件3份;(双跨团组需提供组团单位出具的征求意见函、任务通知书、任务批件原件)
3.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 份
4. 因公出国(境)人员个人资料表3 份
5. 因公出国或赴港澳任务申请表2份
6.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3份
7. 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2 份
8. 公示结果函
9. 二维码
10. 事项表2份
11. 函头纸10份,右下角盖医院公章,主管领导签字(院办领取)
12. 个人签名一份
13. 还需去芳草园省外办左侧楼(一楼)照相并采集指纹
三、申报程序
1. 院内审批
三、申报程序
1. 院内审批
申请人将出访申请呈人事处领导审批
2. 办理报批及申请签证手续
-前往省卫计委外事处上报材料
-前往省外办出国境处办理任务批件
-申请获批后,申请人在省外办出国境处申请办理公务护照(通行证)
-拿到公务证件后,在省外办外服中心提交签证所需材料(根据各国使馆要求),填写签证表并预缴签证费
-由省外办出国境处审核材料后封袋子,本人寄往省外办驻京签证室办理签证手续
3. 领取因公护照(通行证)
申请人到人事处接受因公出国(境)团组境外纪律及注意事项的行前教育后到省外办出国境处领取。
3. 领取因公护照(通行证)
申请人到人事处接受因公出国(境)团组境外纪律及注意事项的行前教育后到省外办出国境处领取。
四、回国后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完成出访任务回院后,请出国或赴港澳人员于一周内凭借护照单据到省外办出国境处退还护照(通行证),违者按违纪处理;
2.提供详细的出访报告一份。1. 申请人完成出访任务回院后,请出国或赴港澳人员于一周内凭借护照单据到省外办出国境处退还护照(通行证),违者按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