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1、有健全的科学管理体系,实行检验中心主任负责制,下设临床生化室、临床免疫室、临床微生物室、临床临检室、分子生物室、血检室、细胞遗传室、门诊检验科等业务室,均由副主任检验师或主管检验师以上职称技术人员担任室组长,具体负责本室的行政管理及业务工作。
2、检验中心制定有较完善的各项工作制度,各级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各尽其责,各业务室根据本专业工作特点、任务制定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3、中心各业务室年度制定工作计划,年终要有工作总结。检验中心主任与各室组长定期检查计划,落实完成情况 (半年)并督促实施。
4、按检验中心质量管理规划,每季度(或半年)召开质量管理小组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全省质控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工作并安排本年度质控工作。
5、坚持科务会制度,每周一次。
二、业务管理
1、各业务科室建立本室管理制度,各项检验遵守操作规程,结果登记资料齐全。
2、加强专业人员的业务学习,有计划地定期培训,通过学术会、培训班并鼓励利用业余时间的自学等方式,不断提高专业人员业务水平。
3、对已开展的特殊检验项目经常向临床宣传,使之能产生较好的社会与经济效益,同时各室要加强与临床联系,征求意见,积极创造条件,开拓新业务,引进新技术和新的检验方法。
4、科室仪器试剂有专人负责管理,仪器有档案和运行记录,定期校正,正确使用。检验试剂要有质量保证,不用不合格试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