筛检对象
35岁以上,有乙型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血清学证据或慢性肝炎病史
筛检方法
1. 甲胎蛋白
2. 实时超声
(理想的方案是甲胎蛋白检测和超声显像联合应用)
筛选周期
1. 每3-6个月筛检一次,实际上,将筛检的时间间隔控制在半年左右比较合适
2. 根据经济状况,可以考虑对男性35岁或40岁以上,女性45岁或50岁以上的高危对象进行筛检,终止年龄建议定在65岁
随访对象
1. AFP升高而定位诊断不明确者,排除生殖系统肿瘤、妊娠后,可以每1-2月作一次随访
2. 对AFP升高人群往往伴有慢性肝病活动,应同时检查肝功,直到排除或确诊肝癌
3. 对肝内有小结节病灶而AFP正常者,仔细定位诊断检查后,仍未能确诊者,可以每3个月左右作一次随访,重点做超声检查及AFP定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