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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疗的临床应用

一)根治性放疗

以放射治疗作为主要根治手段来达到治愈肿瘤的目的。一般,根治性放疗主要用于皮肤癌、鼻咽癌、声门癌、早期食管癌、早期非小细胞肺癌、早期宫颈癌和某些脑瘤如垂体瘤等

二)姑息性放疗

分高姑息和低姑息两种。前者是为了延长生命,经治疗后患者可带瘤生存多年乃至正常工作(如中晚期宫颈癌),后者主要是为了减轻痛苦,往往达不到延长生命的目的,多用于止痛(如骨转移)、解除或缓解压迫(如脊髓压迫等)、梗阻(如食管癌、胃癌等)、出血(如宫颈癌)以及脑转移症状等。

三)综合治疗

指放疗与其他治疗手段相结合以期达到 治疗肿瘤的目的。综合治疗是目前肿瘤治疗的大势所趋,特别是随着各种肿瘤治疗手段日趋科学和成熟,对综合治疗的探索也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有经验。

1.与手术的结合

包括术前、术中、术后放疗及其中任意两种的结合,但多为术前和术后放疗的结合。

1)术前放疗 优点是,可以提高肿瘤的切除率,减少远处转移和局部复发率,更重要的是术前放疗可保留某些器官功能,例如,如术前放疗能增加低位直肠癌的保肛率而不增加局部复发率,大大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质量。

术前放疗常用于中晚期头颈肿瘤、宫颈癌、子宫内膜癌、直肠癌、较晚期的乳癌等

2)术后放疗 优点是:减少局部复发率和区域淋巴结转移率。术后放疗对残留的亚临床病灶远比临床可检出的复发肿瘤疗效要好。

术后放疗目前较为普遍,各种肿瘤只要病期较晚、切缘不尽或怀疑有残留,均需行术后放疗。例如中晚期的子宫内膜癌、乳腺癌、肺癌等都常规行术后放疗。 3)术中放疗:指在手术中行一次性大剂量照射,使受照靶区有相对较高剂量而正常组织受照较小。

2.与药物的结合

1) 与化疗药物配合:化疗与放疗配合有两种形式,一是定期使用小剂量化疗药以增敏放疗,一是采用足量化疗与放疗交替或同时进行,目的是产生协同作用。

目前,放化结合研究已在肺癌、宫颈癌、鼻咽癌、食管癌、大肠癌、淋巴瘤等肿瘤中广泛开展,并获得了很好的经验。

2)与中药的结合:中药的作用主要有三点:一是增强放射敏感性,二是减轻放疗反应,三是与放疗有协同抗肿瘤作用。

3)其他 生物反应调节剂如白介素、干扰素,坏死因子等可增强抗肿瘤作用及患者的免疫功能,提高对放疗副作用的耐受力。

3.与热疗配合

高温(>43oC)可杀伤肿瘤细胞,放疗不敏感的S期细胞对高温最敏感,而且高温也能杀伤对射线抗拒的乏氧细胞,与放疗有互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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