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是临床医生诊疗工作的记录和总结,可作为病人进一步诊治的参考,
也是临床教学、医学科研的素材和法律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现医疗质量和学
1.1ICU 病历书写制度原则上与普通病房一致,并符合卫生部《病历书写基
1.2 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
既往史、家庭史、个人生活史、月经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
1.4 病历内容要求完整,重点突出,次序分明,条理清楚。
1.5 病历摘要据概括性和系统性,能确切反映病情特点,可作为初步诊断
2.1 转入ICU 不足24 小时的患者仍需有的转科记录。
2.2 转入ICU 首次病程记录应在入科4 小时内完成。
2.3 记录内容与普通病房的转科记录基本一致,应包括
2.3.1因何种疾病(手术名称,术中发生特殊情况)入科及入科方式。
2.3.2转入时给予何种处理(或处理原则),处理后的反应。
2.4 化验回报单应按时间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
2.5.1病程记录的书写每天至少1-2 次,病人病情遇有重大变化及短期
2.5.2记录内容包括:病人病情变化,检查结果、鉴别诊断、上级医师
病情分析查房意见,诊疗过程及治疗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
录处理及治疗后的效果,要记明施行时间和方法,对病情变化的简单
分析,需要值班医生关注的项目等。书写者应为主管医生或代管医生。
如进修医生的记录应有主管医生或代管医生的签名认可。
1. 凡遇疑难病例,或本专业范围以外的专科情况突出时,应及时申请多科
2. 原发病诊疗科室负责诊疗的医师应保持日常查房,不属会诊范围。
3. 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非急诊会诊,
会诊医师应在24 小时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
4. 院内多科会诊:由科主任提出,商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一般由ICU 主治医师主持,必要时科主任主持,需要时应请医院相
5. 院外会诊:本院诊治有困难的疑难病例可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提出,经ICU
科主任、医务处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同时将病历摘要寄发有关单位,确定会诊时间。
6. 远程医疗咨询会诊:一般由高年资的副高职以上医师参加,接到远程医
疗咨询通知的医师,应事先熟悉病例资料,按时间准时参加。会诊结束
7. 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并详细
介绍病史,做好会诊记录。ICU 应综合会诊意见,负责治疗方案的制订和
8. ICU 应邀院内科间会诊应由具有ICU 专业资格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
会诊;应邀到外院会诊,应指派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
医师是提供本专业知识技能协助,会诊意见是否被采纳决定权在对方科
1 ICU 病房应建立分级值班制度,明确各级医师职责,并确保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