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ICU主要负责全院各科危重病人的监护、治疗,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对危重病人的抢救治疗成功率,降低死亡率。
1、病房日常工作安排:医生对病人查房和商讨诊疗方案,包括常规的护理医嘱、稳定病人生命体征和内环境的医嘱和对症支持治疗的医嘱等,操作包括气管插管术、拔除气管导管、深静脉穿刺等;在专科和其他特殊治疗方面,请相关会诊作出相应的诊疗医嘱和操作,包括有关专科情况的医嘱、专科相关检查的医嘱、抗生素应用的医嘱和其他特殊处理的医嘱等,操作包括予患者换药、根据情况决定拔除各种引流管、气管切开术等。中午和晚上由值班医生代管,根据患者当时病情需要作出诊疗医嘱,在必要时应联系主管医生商讨。
2、病人入室时工作安排:在白天,刚转入病人的医嘱应由ICU值班医生和原主管医生商讨后,由原主管医生开出具体医嘱。在中午和晚上,如果是综合外科刚转入的患者的医嘱则由综合外科值班医生开出具体医嘱,如果是其他科室转入的患者的医嘱由原科室医生和综合外科值班医生商讨后,由原科室医生开出具体医嘱。如果转入的病人为术后病人,则术后医嘱由手术医生开出。
3、如果病人由急诊直接转进来,由ICU医生申请相关科室会诊,根据相关科室诊疗意见作出诊疗医嘱
4、ICU医生负责白天对患者生命体征、内环境的监测治疗以及患者每天的病程记录等工作,晚上则由外科值班医生负责,以保证24小时有医生对患者生命体征和内环境进行监测和治疗。
5、ICU医生、综合外科值班医生应和原主管医生要保持联系,在诊疗上互相配合,在遇到专科问题和疑难问题时要及时互相商讨,意见不统一时,由上级医师或上级领导作出决定。
6、诊疗上遇到其他专科的疑难或其他困难,ICU医生要及时请相关专科科室会诊,必要时应及时上报上级行政部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原则上凡生命体征不稳定和(或)高危需要进行监护治疗的患者。
3、其他科术后病人术后需要特别监护、护理治疗的病人。
4、门、急诊病人需要生命支持治疗,而非需要经急救绿色通道进行救治的危重病人在与ICU联系后可由急诊直接收入ICU。
4)、上述三者情况在特殊情况下,经医院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除外。
5)、慢性消耗性疾病、晚期肿瘤的患者一般不在I CU收治范围。
1、必须严格遵守《医院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原则。
2、符合收治范围的病人可入ICU,但对收治标准存在不同意见时,可请ICU医师会诊与原主管医生商讨后确定是否收入ICU。
3、门诊、急诊要直接住入ICU的患者,必须要在急诊做好相关的检查,以尽量明确患者的诊断后再转入ICU,转入后ICU医生及时根据初步诊断请相关科室会诊,根据会诊医生的诊疗意见作出诊疗计划。保证医疗效率和质量。
4、落实好交接班制度:非术后病人转入ICU时,应由原主管医生书写转科记录(转出记录),术后病人转入ICU时,由手术医师在限定的时间内书写入院记录、术前记录及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或术后记录及转科记录(术后病程记录与转科记录可分写),并作床旁交班。ICU接班医生进行床旁交接班后书写转入记录(不需另起页)。手术后医嘱由手术医生和ICU医生共同商讨后由手术医生开出。
4、住入ICU的病人需手术时,由ICU作好术前准备工作,并由原主管医生作出术前医嘱。
5、凡入住ICU的病人,即按ICU合理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2)、昏迷病人除脑功能外,其他生命体征稳定的病人。
3)、气管切开病人生命体征稳定,无需进行呼吸机治疗的病人。
3、对ICU符合转出的病人必须优先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委拒收病人。
4、病人出室时由ICU医生书写转科记录(转出记录),并由ICU医生和护士护送病人到转入相应科室,进行床边交接班,病房医生接诊后应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内书写接收记录(转入记录)。
以上工作流程应在医务科指导下制定和执行,如在工作中违反上述制度,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由医务科按医院有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