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胃肠肿瘤诊治重点实验室于2019年10月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批准并依托甘肃省人民医院建设,为甘肃省首个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实验室紧跟国家人口与健康的发展战略,聚焦我国消化道高发肿瘤—胃癌和结直肠癌早期预警、诊断、预后判断相关的分子标志物以及药物靶点研究;同时,通过甘肃特色中草药的抗肿瘤研发,提高甘肃高发胃肠肿瘤诊治能力,推动甘肃传统特色中药材产业发展。为鼓励本实验室与国内高水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研究团队的交流合作,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基金,资助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且有重要科学意义的研究工作,同时也欢迎国内科研单位自带项目与资金来本实验室进行合作研究。
一、资助领域与研究方向
1、胃癌发病机制、诊断、治疗相关研究及临床转化应用;
2、结直肠癌发病机制、诊断、治疗相关研究及临床转化应用;
3、中药材抗胃肠肿瘤应用开发。
二、申请人员资格
1、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它相关单位中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以上或博士学位并从事肿瘤相关疾病及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
2、申请人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须提供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
3、开放课题主要支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以外的科研人员(客座人员和外单位人员),需指定一名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联系人或者合作作者。
三、申请时间
本实验室每年公布一次项目指南,课题研究年限一般为2-3年。特殊情况根据实验室通知执行。本年度开放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0日。
四、申请审批程序
(1)课题申请者填写《国家卫生健康委胃肠肿瘤诊治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申请者需将纸质版申请书寄送到本实验室,同时将纸质版内容一致的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haifenglyh@126.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单位+2020年度开放课题”。
(2)开放课题基金的确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查,并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立项。
(3)获得资助的申请者与实验室签订合同,正式列为本实验室开放课题。
五、获准项目资助款项及用途
(1)凡经审批通过的课题基金只能用于在本实验室进行开放课题的研究。一般资助项目金额为5万元/项,重点资助项目金额为10万元/项。
(2)课题基金使用范围详见“国家卫生健康委胃肠肿瘤诊治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使用管理条例”。
六、成果归属
取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所获得研究成果,归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发表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必须以“国家卫生健康委胃肠肿瘤诊治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不能仅在脚注中加以致谢。本实验室的正式名称为:
(中文)国家卫生健康委胃肠肿瘤诊治重点实验室,兰州市东岗西路204号,730000;
(英文):NHC Key Laboratory of Diagnosis and Therapy of Gastrointestinal Tumor, Lanzhou, 730000, China;
另外,在致谢部分需标注“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Non-profit Central Research Institute Fund of Chinese Academy of Medical Sciences)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2019PT320005)。
七、基金课题负责人责任和义务
开放基金课题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以便完成申请书中制定的科研内容,达到预期的研究目标。课题负责人应按实验室科研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好阶段性研究工作情况的填报、课题的总结、科研档案的管理、成果的汇总和财务结算等工作。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永红
联系电话:0931-8281223
E-mail:haifenglyh@126.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204号,甘肃省人民医院临床研究与转化医学研究所
邮政编码:730000
甘肃省人民医院
国家卫生健康委胃肠肿瘤诊治重点实验室
2020年6月28日